如此担当的律所不多了:律协要求调取实习律师全部卷宗,律所硬怼
一过完年上班2月22日(正月十三),先是司法局通知律所主任要对律所及律师执业活动开展“日常监督管理”,要求前去配合调查,次日的2月23日,律协就通知律师事务所要求提交“张文鹏领取实习证之日起参与办理的全部案件卷宗”以及加盖了律所的上述所有材料的复印件。
真可谓组合拳啊!只是不知道所谓的“日常监督管理”只是针对一家律所,还是辖区内所有律所呢?如果没有张文鹏这事,律所领导以及所在的律所,还会遭遇以上的“日常监督管理”、“配合调查”吗?
实习律师既遭立案,说明已经有了违规线索,任意的扩大到调查实习律师参与的所有案件,这是嫌掌握的违规线索不充分,需要扩大调查范围,还是来个倒查所有实习期间,准备再来个违规线索大搜罗?就好比发现了一个涉嫌违法情形之后,要把违法嫌疑人从小到大所有的经历全部查一遍一样,这是违法违规调查的标准流程吗?
全国律协发布的《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》第三十七条规定,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获取的案卷材料,不得向犯罪嫌疑人,被告人的亲友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,不得擅自向媒体或公众披露。辩护律师查阅、摘抄、复制的案卷材料属于国家秘密的,应当经过人民检察院、人民法院同意并遵守国家保密规定。律师不得违反规定披露、散布案件重要信息和案卷材料,或者将其用于本案辩护、代理以外的其他用途。
地方律协可以不遵守以上的全国律协“律师不得违反规定披露、散布案件重要信息和案卷材料,或者将其用于本案辩护、代理以外的其他用途”规定,要求律所提供及复制律所办案所有材料供自己检查传阅吗?
说到这里,肯定会有很多人讲,身为律所,哪个不是得听行政管理部门、律协组织的?正所谓县官不如现管,只盯着法律规定、部门规定、行业规定,不怕直接管理部门、行业协会给你穿小鞋吗?
肯定也会有人说,而且实践中也是大多数这么做的,不就是一个实习律师吗,哪能因为要挺他一个人,让整个律所、律所内的所有律师都跟着被倒查,甚至被被设置专门要求影响今后执业?值得吗?
尽管是身处张口闭口都是法律规定、要求别人依法依规办事的律师行业,但是以上的这些“道理”和现实做法,却是行业内的大多数律所领导的选择。例如,去年有女律师公开发文称,自己不过因为写文受到了律协的一个处分,立马遭到了律所主任的“驱逐令”,而且声称,得罪了他,就别想在本地执业了。
按照法律规定,法院都已经判决不承担刑事责任了,剩下的最多也就是行政责任的处罚、行业惩戒的内部处分罢了,处罚处分结果没出来之前,是可以继续执业的。
公开的信息显示,女律师所在的律所没有等到任何机关、组织的调查结果出来,自从2020年12月案子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起,就不给律师开具任何函件、禁止其开展任何律师业务了。即便是女律师被一审宣告无罪,案件尚在二审期间,律所就派人到女律师家中要求签解除律所聘用合同。
可见,律所跟女律师及早切割之心有多么的强烈!这就是现实,这就是人性,是跟法律规定、公平正义、是非对错无关的现实利益。就如同此前本号曾经写过的,正义,往往会败给现实中的利益选择,即便是天天把公平正义、法律法规挂在嘴上的律所领导、资深律师。
根据以上事例可见,在实习律师张文鹏遭遇律协违规立案调查期间,所在的律所、律所领导能够为其挺身而出、对律协的调取卷宗通知依法依规的提出质疑,是多么的难能可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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